一、补助条件

具有东湖区常住人口户籍、在市区定点康复机构在训的0-7岁(含7岁)残疾儿童,且当年度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达六个月以上。


二、补助标准

具有东湖区户籍的0—7岁残疾儿童,在市县定点康复机构内进行康复训练每年达10个月(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不少于6个月),在训期间每人每月补助400元,一年内补助不超过10个月。


三、补助程序

由残疾儿童家长向东湖区残联提出申请。每年9-11月份进行申报。当年申报审批方为有效,不跨年补助。

申请所需材料:

(1)南昌市0-7岁残疾儿童家康复训练陪护补助申请表;

(2)受助儿童户口簿复印件;

(3)受助儿童在康复机构受训时间证明。


四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
地址:龙沙路55号(东湖区文化活动中心一楼)

联系电话:0791—87838975

联系人:黄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