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力残疾的分级标准

听力残疾,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,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,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。


听力残疾的分级

听力残疾一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≥91 dB HL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。

听力残疾二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-90 dB 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。

听力残疾三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-80 dB 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。

听力残疾四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-60dB 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。


办证须知

具有南昌市东湖区常驻户口且自愿办理残疾证

办理流程

到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残疾检查,检查后携带检查结果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到南昌市第十二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,评定等级后带残疾证申请表、残疾等级评定表、身份证、两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到东湖区残联办理。

南昌市第十二医院评定时间:每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下午

地址:东湖区龙沙路55号(东湖区文化活动中心一楼)

联系电话:0791-87838975

联系人:应佳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