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力残疾的分级标准

视力残疾,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,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。

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。

视力残疾的分级

类别:盲

级别:盲一级

最佳矫正视力:无光感<0.02;或视野半径<5度

级别:盲二级

最佳矫正视力:0.02~<0.05;或视野半径<10度

类别:低视力

级别:低视力三级

最佳矫正视力:0.05~<0.1

级别:低视力四级

最佳矫正视力:0.1~<0.3


注意

1、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,若双眼视力不同,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。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,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.3,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。(0.1=新标准4.0,0.3=新标准4.5)。

2、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,或针孔视力。

3、以注视点为中心,视野半径<10度者,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。


办证须知

具有南昌市东湖区常驻户口且自愿办理残疾证

办理流程 

到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残疾检查,检查后携带检查结果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到南昌市第十二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,评定等级后带残疾证申请表、残疾等级评定表、身份证、两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到东湖区残联办理。

南昌市第十二医院评定时间:每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下午

地址:东湖区龙沙路55号(东湖区文化活动中心一楼)

联系电话:0791-87838975

联系人:应佳莉